原武汉市儿童医院儿科副主任医师,在武汉市儿童医院儿内科临床工作达四十年之久,对儿童常见病、多发病的治疗有丰富经验
刘彬
 
 
      主任医师,硕士生导师。1965年毕业于同济医科大学,毕业后留协和医院从事外科临床40年,是湖北省著名普外科专家
史显武
 
 
      院副院长,竹叶山门诊部主任,市医学会理事,武汉医学院医疗系毕业,从事西医临床20多年,先后在市级医院任内科主任及业务院长等职,多次在省级医院进修内科
胡志华
 
 
副院长--长期从事内科临床、教学及科研工作,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,尤其对心血管及呼吸系统疾病有较深入的研究,先后在同济医院呼吸内科、血液病内科和上海市第一肺科医院进修学习2年,曾担任心血管、呼吸内科主任、急诊科主任、大内科主任、业务副院长。在省级以上医学期刊上发表论文80余篇,在《国外医学》杂志上发表英、日语译文16篇。科研成果两项:“肺心宝治疗慢性肺心病缓解期的临床研究”达国内先进水平;“甲状腺实验多变量指数应用研究”获湖北省科技成果三等奖。
彭厚贵
 
 
口腔科主任--大学本科,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口腔系毕业。从事口腔临床18年,曾两次在西安第四军医大学继续学习、深造,师从我国著名口腔修复专家、博士生导师郭天文教授和著名牙体牙髓病专家、博士生导师史俊南教授。擅长治疗牙体牙髓病、牙周病、根尖周病、疑难性口腔修复等(活动义齿、固体义齿)。曾有多篇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发表。
彭云菊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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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体检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2008-12-26 14:15:26          浏览量:411

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体检注意事项
 
 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、心肌病、冠心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,不合格。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,合格。
 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,合格:
  (一)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;
  (二)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(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);
  (三)心率每分钟5O-60次或100-110次;
  (四)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。
 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,合格:
  收缩压90mmHg-140mmHg(12.00-18.66Kpa);
  舒张压60mmHg-90mmHg (8.00-12.00Kpa)。
  第三条 血液病,不合格。单纯性缺铁性贫血,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/L、女性高于80g/L,合格。
 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。但下列情况合格:
  (一)原发性肺结核、继发性肺结核、结核性胸膜炎,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;
  (二)肺外结核病:肾结核、骨结核、腹膜结核、淋巴结核等,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,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。
 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、支气管扩张、支气管哮喘,不合格。
 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、肠疾病,不合格。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,1年内无出血史,1年以上无症状者,合格;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,合格。
 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,不合格。乙肝病原携带者,经检查排除肝炎的,合格。
 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,不合格。
 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、慢性肾盂肾炎、多囊肾、肾功能不全,不合格。
  第十条 糖尿病、尿崩症、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,不合格。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,合格。
 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、精神病史、癔病史、夜游症、严重的神经官能症(经常头痛头晕、失眠、记忆力明显下降等),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,不合格。
 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、皮肌炎和/或多发性肌炎、硬皮病、结节性多动脉炎、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,大动脉炎,不合格。
 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,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,不合格。
 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、颅内异物存留、颅脑畸形、脑外伤后综合征,不合格。
 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,不合格。
 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,不合格。
 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,不合格。
  第十八条 淋病、梅毒、软下疳、性病性淋巴肉芽肿、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,艾滋病,不合格。
 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.8(标准对数视力4.9)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,不合格。
 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,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,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,不合格。
 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,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,不合格。
  体检须知
  1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,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。
  2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;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,后果自负。
  3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,并加盖公章。
  4本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(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),要求字迹清楚,无涂改,病史部分要如实、逐项填齐,不能遗漏。
  5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。
  6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食8~12小时。
  7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做X光检查。
  8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,勿漏检。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,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。
  9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,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、检验项目。
  10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,请按有关规定办理。